问题 | 房产过户继承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1、提供被继承人身份资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户口本;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原件(因病死亡的提供医院的死亡证明、交通事故死亡的提供交警大队出具的死亡证明等、在家死亡的提供死者生前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遗体火化证明原件。 2、被继承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1)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2)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 一、怎样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办理房屋继承手续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1、首先办理房屋继承需要先到公安机关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其次,在办理完死亡证明手续之后,需要前往公证处对继承权进行公证; 3、在进行了继承公证之后,还需要前往房屋登记机关进行房屋变更登记,房屋变更登记需要提供相应房屋的权属证明,以及继承公证材料。 二、子女继承权丧失的情形有哪些 1、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做法,不论动机怎样,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有意杀害被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以遗愿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权继承的,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理解该条要注意的是,继承人应当是有意杀人,动机必须是争夺遗产,而被杀害者是其他继承人。继承人只要有有意杀人做法,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而且,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有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即使被继承人通过遗愿将遗产指定该继承人继承,仍可确认遗愿无效,依法掠夺其继承权。 3、抛弃被继承人的,或者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凌虐被继承人情节可否严重,能够从实施凌虐做法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可否追究刑事职责,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凌虐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抛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凌虐人、被抛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4、虚构、修改或者销毁遗愿,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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