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激励的持股主体可以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作为股权激励实行高管持股,可以采用个人直接持股的方式,也可以采用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进行。个人直接持股操作简单,税负小(20%的税率);设立持股平台的方式能加强公司对于激励对象的控制,保证激励控制对象的稳定性。(个人直接持股也能控制,但是需要另外有协议安排,并不直接)。持股平台主要有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两种组织形式。公司制持股平台的税负高(综合税率40%),人员如果有流动需要不断去工商部门办理股东变更,而且安排平台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锁定期等略有些麻烦。 而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具有税收优势,安排灵活方便。 一、出资设立公司算控股合并吗 控股合并是一家企业购进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或出资证明书,且已达到控制后者经营和财务方针的持股比例的企业合并方式。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 二、法人股可不可以流通 法人股可以流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法人股东可以是公司、事业单位等。现有法人股流动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协议转让、拍卖、质押和回购。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或者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根据投资者的不同,股权设置有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四种形式。法人股是法人相互持股形成的所有制关系。法人相互持股是法人经营自身财产的一种投资方式。法人股票应当记录法人名称,不得以代表人名称记录。法人不得将其持有的公有股份、股权证和优先股权转让给法人单位的职工。 法律依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第十五条上市公司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权,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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