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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本人吗
释义
    可以是,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社会生活实际经验,能独立管理遗产并依照遗嘱全面完成遗产的分配等相关事项的人就都能够成为遗嘱执行人,因此继承人也是可以担任遗嘱执行人的。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遗嘱执行人一般有下列职责:
    1、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可见遗嘱执行人在遗嘱继承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遗嘱执行人的义务有哪些
    遗嘱执行人的义务有:
    1、审查和确认自己作为遗嘱执行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有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对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
    5、遗产按遗嘱内容分配。
    6、有权对各种妨碍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
    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依法在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或者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不能执行遗嘱的,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为遗嘱执行人。在既没有指定执行人也没有法定执行人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社会组织为遗嘱执行人,社会组织一般是指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起点的基层组织。
    二、遗嘱怎么样才会有效
    老人写遗嘱有效的标准:
    1、主体合法:主体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正常公民;立遗嘱人的意思必须是真实的;
    2、对象合法: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处分与他人共有的财产或者不属于立遗嘱人个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部分或者全部无效;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是立遗嘱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3、内容合法: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的,应当为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部分可以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必须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不得违反其他法律;
    4、形式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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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3: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