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未到期公司辞退要赔偿吗吗 |
释义 | 如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限,被公司无理由辞退的,是可以向其请求赔偿的,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商情况确定赔偿,是解决双方纠纷最节省时间精力的,因此,如果劳动者跟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有约定的赔偿就按照约定的办。 一、保险公司不理赔怎么办 发现保险公司怠于履行理赔义务的,可以根据以下不同的情况采取措施: 1、属于保险业务员效率问题的,比如对接的业务员懒散不干活,那么可以直接去保险公司投诉该业务员。并且,因为业务员的工作态度一定情况下代表着公司,所以也可以到当地的保险协会投诉。 2、属于保险公司的核查问题的,比如保险公司核定保险责任时间过长,那么被保险公司可以先根据保险合同内容主张赔偿,或者也到当地的保险协会投诉。 3、属于保险理赔的纠纷问题的,比如跟保险公司就保险责任产生纠纷的,那么首先还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按合同协商等方法还是解决不下的,那么为节省时间跟精力,双方可以约定仲裁解决,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解决。 二、企业与非全日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具体规定 (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三)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 (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 (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是否合法应当是根据不同情况判断,如果是非法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未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进行赔偿,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至于赔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用赔偿的,在下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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