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屋装修款由谁来承担 |
释义 | 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装修使得房屋在整体上发生了增值。那么在离婚时,如果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当然会一并考虑到装修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从而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以相应的补偿。但是,装修部分毕竟不是房产,因此在离婚时要获得补偿,只会对残值进行评估,考虑到装修部分会随着时间推移而贬值,因而其获得补偿也可能较为有限。 离婚夫妻公司承担债务由谁来承担 离婚债务的清偿包括:第一、共同债务的清偿;第二、个人债务的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用共同财产清偿。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首先清偿共同债务。清偿后的余额,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应在离婚时,协商确定清偿责任;如果协商分割不成,或协商确定清偿责任不成的,可诉请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由谁来承担 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的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借女友款装修婚房离婚时用还吗 需要还款的。离婚时夫妻间借贷原则上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借贷为共同债务的由共同财产偿还,借贷为个人债务的由个人财产偿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婚后债务离婚后由谁承担 婚后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离婚后由夫妻共同承担。婚后以下这些个人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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