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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拒交物业费用
释义
    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如下:
    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
    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
    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
    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
    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
    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
    物业费用的具体规定如下:
    1、收费标准:物业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正,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水平等因素进行制定,并报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2、支付方式:物业费用的支付方式应当明确,可以按照年度、季度或月度等方式进行缴纳,业主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用;
    3、项目明细:物业费用的具体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资金、公共能源费、保洁费、绿化费、安保费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收费项目及标准向业主公示;
    4、增减项:物业费用的增减项应当按照物业管理合同及相关规定制定,如物业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发生变化,物业费用也应当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费用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业主在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前应当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对费用项目及标准进行核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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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6: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