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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反担保成立要件有哪些
释义
    反担保的成立要件有以下几个: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反担保是担保的一种,反担保的法律性质与其他担保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合同具有权利义务对等的当事人;
    2、相对方基于意思表示真实,已经就订立合同相关事宜协商一致;
    3、合同订立过错不违反法律规定;
    4、法律规定合同成立的其他要件。
    担保合同生效要件有哪些
    担保合同要生效:
    一、要确定主合同是有效的,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二、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法定的担保资格,担保的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方才有效;
    三、达到担保合同约定的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毕日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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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