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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拒绝开转诊投诉?
释义
    法律分析:
    投诉医院应该找当地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或者拨打卫生部门投诉电话。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
    (一) 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
    (二) 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
    (三) 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
    (四)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第四十一条 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按照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医疗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价。
    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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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9:3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