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防止婚内隐匿财产 |
释义 | 夫妻生活中应当注意对方的资金流向和平时动向: 1、银行存款大量“蒸发”,可能是对方转移了资产,可能是转到了其他账户也,可能是转给了父母兄弟姐妹,也有可能是转给了情人,应当留心。 2、以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但却是实际房产的拥有者。 等到离婚之后,再将该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 这种情况下因为房产价值巨大,一般当事人不会将该房产以一般朋友的名义购买,而最常见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义购买。 因此,如果一方并不宽裕的父母或兄妹拥有巨值的房产,就有可能存在这种情况。 3、隐匿炒股信息。 不透露给另一方炒股的股东代码或资金号,或证券公司。 或是将股市内的股票抛售后,套取现金,取出后转移、隐匿。 这种情况应当及时沟通,关注股票信息。 4、公司股份的隐匿。 在我国股东“隐名”行为合法,故若是夫妻对方是公司股东的,自己可以要求在公司任职或是持有股份,了解公司的经营掌握公司的财务信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