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不还最新立法的内容 |
释义 | 欠债不还的最新立法的内容有: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一、借条应该具备什么内容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借款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家庭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明确约定利息,借款期限,提供担保如果借贷数额巨大,为确保借款资金安全,应当要求借款人出具担保。还款日期、方式,违约责任的承担等,最后需要由当事人各方签字,并写上日期。 二、民间借贷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等基本情况。 2、案由:借款合同纠纷。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同业拆借纠纷、企业借贷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请求: 贷款人提起诉讼的:借款人未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担保人提供担保的,请求判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借款提供后,发现借款人提供虚假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逾期利息等等。 借款人提起诉讼的:贷款人未按约定期限提供贷款,给借款人造成损失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提供贷款并赔偿损失;贷款人违约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借款或擅自解除合同的,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贷款人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等等。 4、事实和理由:写明原、被告双方签订借款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担保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变更、解除或者履行的实际情况。被告未合格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法要求被告承担相应责任。 5、写明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的名称、件数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身份证号和住址。 6、写明起诉状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原告在具状人处签名,并注明起诉时间。 三、民事借贷纠纷坐牢了还应该起诉吗?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不会坐牢。民间借贷合同中,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要承担清偿债务、赔偿损失等民事违约责任,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构成犯罪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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