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狱怠于履行职责是否违法 |
释义 | 一、狱警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1、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 2、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守造成犯罪脱逃; 3、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 4、侮辱罪犯的人格; 5、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6、为谋取私利,利用罪犯提供劳务; 7、违反规定,私自为罪犯传递信件或者物品; 8、非法将监管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 9、其他违法行为; 监狱的人民警察有前款所列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二、罪犯有哪些表现可以得到奖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规定:第五十七条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狱可以给予表扬、物质奖励或者记功: 1、遵守监规纪律,努力学习,积极劳动,有认罪服法表现的; 2、阻止违法犯罪活动的; 3、超额完成生产任务的; 4、节约原材料或者爱护公物,有成绩的; 5、进行技术革新或者传授生产技术,有一定成效的; 6、在防止或者消除灾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贡献的; 7、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间一贯表现好,离开监狱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监狱可以根据情况准其离监探亲。 三、监狱警察受贿如何量刑 监狱警察属于同家机关工作人员,狱警受贿的,受贿数额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可按受贿罪进行处罚,量刑依据情节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综合上述,律师整理有关狱警的违法行为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监狱的人民警察出现上述所列行为,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 该内容由 孙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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