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进行拆迁产权交换过户须携带身份证、原房产证、同意产权交换的书面证明办理置换登记手续;实地勘察,评估房屋价格;签订房屋产权交换协议书,签订有关交易合同或确认书;办理产权逐一登记手续,完成房屋交割。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