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没伤残怎么办 |
释义 | 工伤认定没伤残,则职工享受不到伤残补助金。但是职工还是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领取工伤认定期间的工资,报销工伤认定费用,及医疗费、护理费等等。 一、工伤该如何报销 一、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社保局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不申报由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在一年内申报工伤认定。二、工伤认定后,凭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病历资料去社保中心报销医疗费(一般由用人单位去办理),凭医院证明在单位报销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治疗期间发给工伤工资。 二、工伤要怎么维权 1、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的劳动能力等级核算赔偿数额,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与单位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请问发生工伤事故如何赔偿? 发生工伤事故,经工伤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后,获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