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关系要怎样认定工伤 |
释义 | 首先我们知道,要申请工伤认定,原则上受伤职工首先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劳动者在出卖劳动力获取劳动报酬时,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国家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对某些领域的劳动者特意做了倾斜性保护。该保护性规定突破了工伤必须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条件限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以下两种情况,虽然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因工遭受人身伤害时,该用工单位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1、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2、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劳动关系中工伤认定后怎样赔偿 劳动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劳动关系中工伤认定后怎样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劳动关系中工伤认定后怎样赔偿?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4、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5、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6、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8、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9、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停止享受工伤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工伤认定后赔偿标准并不是固定的,而且对于工伤事故中的职工来讲,如果在伤情稳定以后劳动能力仍然受到影响,员工不能先索赔,应该先做工伤鉴定,等确定了伤残等级以后才能准确计算赔偿标准,没有劳动能力鉴定报告不能享受伤残补助金等工伤待遇。 相关内容:职业病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哪些民事赔偿? 一、职业病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哪些民事赔偿? 职业病工伤赔偿后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补偿金等民事赔偿。员工发生工伤后,可以主张的赔偿项目根据伤亡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员工发生工亡的情况。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其中,丧葬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员工发生工伤的情况。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索赔的程序有哪些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发生了工作性的伤害或者是发生职业病的话,一定要及时的通过用人单位然后进行工伤的认定,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当然了,如果是想要进一步的认定伤残赔偿金,还需要经过劳动能力等级的鉴定。不构成伤残就不需要赔偿。 劳动关系怎样认定劳动关系认定的举证规则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关系是否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劳动关系是工伤认定的前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即是应有依据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关系的事实。因此,明确的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作出认定决定的前提,也是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前提。 工伤认定的劳动关系如何确认 法律咨询解答 工伤的认定以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前提,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确认,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确认: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 要怎么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 )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 )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 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 )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 )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 ) 考勤记录; (五 )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 (一 ) 、 ( 三 ) 、 ( 四 ) 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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