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决儿子归女方但是男方不给户口本应该如何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女方需要准备的材料是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对于男方不配合户口迁移的问题,根据目前的户口管理规定以及法院的受案范围,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迁移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而是以归口公安机关管理为由,让当事人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也可以拿着判决直接到派出所申请,由派出所进行调解,经调解基本都可以解决,如果经调解男方仍拒绝出具户口本的情况下,派出所可以对其进行强行分户,然后就可以把孩子的户口迁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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