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割房产是否需要缴纳过户税? |
释义 | 离婚后的夫妻房产过户不需要交税。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属于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经审核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条件包括房产产权清晰、业主健在且有民事行为能力,过户双方自愿或按法定程序。夫妻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时,需要进行房屋过户。 法律分析 离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所占份额进行转移登记,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不属于现行税收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不需要缴纳任何交易税费。 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2、提交身份证明、合同等过户材料; 3、受理后审核材料; 4、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发放不动产权属证明。 二、房产证的过户都有下列条件: 1、房产产权清晰,有房产证,无抵押贷款。不是有过户时间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或小产权房; 2、业主健在,有民事行为能力; 3、过户双方自愿,或是按法定的程序。 总而言之,夫妻离婚房产过户不需要交税,房产过户属于房屋所有权变更,房屋转手交易或赠与时,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当夫妻双方协商,将共有房屋归属一方所有,或经法院判决归为一方所有时,如房屋产权证原先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或一方的名字,须将双方的名字变成一方的名字,或从一方的名字变更为为另一方的名字,涉及到房屋的过户。 结语 离婚后,夫妻双方对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审核材料,并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户登记。过户条件包括房产产权清晰、业主健在且具备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双方自愿或按法定程序。总之,夫妻离婚房产过户不涉及交税,主要涉及房屋所有权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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