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在哪里办离婚的起诉法院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诉讼离婚在哪里办 要弄清楚到哪个法院起诉离婚,首先要弄清楚的是离婚的管辖问题,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作出了如下规定: 1、从级别管辖上来讲,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如一方当事人是当地党政主要负责人,受诉人民法院审理有困难或不便审理的案件,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2、离婚诉讼通常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住所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被告离开户籍所在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的起诉法院如何确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们发现,大多数的夫妻都是在协议离婚不成功的情况下,才会考虑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当然,这种情况下也要符合了诉讼离婚的条件之后,那么最终才有可能被解除婚姻关系。而要想案件得到受理,首先就要知道诉讼离婚在哪里办,要是起诉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连案件都不会得到受理,更不要说作出离婚判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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