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公证书多久能拿到 |
释义 | 房产继承公证书十五个工作日内能拿到。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继承公证申请表,交纳公证费后启动公证程序制作谈话笔录,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房产继承公证书。 一、房屋遗嘱公证手续是怎样的 房屋遗嘱公证手续: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等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遗嘱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公证员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屋遗嘱公证书。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公证 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公证。当事人可以向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通知当事人填写《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出具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书。 三、怎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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