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多久开庭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到法院起诉后什么时候开庭: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一、民事起诉一审的具体流程 (一)、起诉前准备 1、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对方身份信息、证据和证据清单(复印件,数量根据被告数量N1)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2、法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注:《民诉》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法院立案后5日内送起诉状副本至被告,被告15日提交答辩状,法院再5日内将答辩状送至原告。 (注: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排期开庭 (二)、证据提交 对于原告,需要在提交起诉状的时候,一并提交证据和证据清单。 对于被告,在收到法院文书中有一份《举证通知书》,上面详细列明了举证的期限,一般为30日。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 (三)、开庭阶段 (1)庭前准备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2,法官宣布开庭 3,确认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等等 (2)法庭调查 1、原告说明诉求和事实理由 2、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提出异议或者反诉,讲明具体请求和理由 (三)举证质证 一般审判员会总结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 原告方根据其诉讼请求提交证据,被告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质证(对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发表意见);反过来被告举证,原告质证。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举证责任和证明责任的区别,举证责任一般由原告承担,但是法庭为了查明事实,证明责任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四)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结束,组织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 主要针对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 (五)宣判阶段 辩论完毕后,法官一般会组织调解,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不愿意调解的,法官组织双方做最后称述,然后进行宣判,一般就是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之类的。 二、事故科出了事故认定书怎么去法院起诉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3、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4、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三、撞伤骨折起诉程序 交通事故法院起诉流程 (一)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二)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收到答辩意见后会送达给原告。有的法院在立案后会向双方送达限期举证通知,此时,应根据通知要求及时举证。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证据的,应当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三)开庭审理阶段 开庭时,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 (四)裁判阶段 案件经过审理后,审判人员会根据庭审查明的情况,结合各方提供的证据,对案件进行评议,作出裁判结果。随后送达裁判文书,任何一方不服,可以上诉,对判决不服的上诉期为15日,对裁定不服的上诉期为10日。如放弃上诉,则上诉期届满,裁判文书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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