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范围: (一)以农民工为一方当事人的拖欠工资或劳动报酬案件; (二)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 (三)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 (四)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及工伤认定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和涉及农民工工资的“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 (六)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纠纷案件; (七)其他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的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