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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有哪些
释义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于被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符合法定情形,决定暂不收监或者收监以后又决定改为暂时监外服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的刑罚执行制度。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1998年暂予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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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