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达成后,如何处理另一半不同意的情况? |
释义 | 中国离婚需诉讼,必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需准备感情破裂证据及子女抚养权证据。离婚程序:提交起诉状、立案受理、开庭审理、法院判决。离婚后: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归一方、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承担。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受影响,未成年子女由法院判决与哪方共同生活,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非抚养方有探望权。 法律分析 我国并没有强制离婚的概念,如果离婚有一方不同意那就只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起诉离婚的一方需要准备好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其次还需要准备好争取子女抚养权有力条件的证据。 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步骤为: 1、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开庭审理,进行法庭调查和辩论; 4、由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 离婚主要有这几个法律后果: 1、夫妻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2、如果涉及子女抚养的话,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 3、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分割,共同债务要共同承担。 离婚后的子女关系: (1)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 (2)未成年子女和父母一方生活,但父母双方均为其监护人,关于该子女与哪一方共同生活以下列方式确定: ①双方达成协议的依协议 ②达不成协议的由法院判决: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支付子女的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4)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离婚诉讼是解决夫妻感情破裂的唯一途径。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同时争取子女抚养权需提供有力条件的证据。离婚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权归属一方,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离婚不影响父母与子女关系,双方可协议确定子女居住,如无协议则由法院判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法院可中止探望权,待事由消失后恢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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