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电力公司为什么还有对外投资 |
释义 | 主要由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所以国家电力公司会走出去,对外投资。因为电力是一个国家的战略性资源,是国家政府重点管控的领域,受地域、资源、政府政策等因素的限制,行业集中度较高,具有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垄断等特性。 因此,我国的主要电力企业一般都是大型国有电力企业,它们控制并占据着绝大部分国内市场和对外投资市场。随着政策的鼓励和支持,我国核心电力企业,凭借规模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发挥我国电力基建能力,加快对外工程建设投资的步伐。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命脉,电力行业关系国计民生,在国家政策的鼓励支持下,我国电力行业不断加大“走出去”对外投资的步伐,并且发展迅速,逐渐呈现出投资规模大、范围广、方式多元化等特征 近年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实现了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跨国公司对外投资保持着较高的活跃度,即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保持平稳增长。 据统计,2020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规模首次位居世界第一,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规模多年保持世界前三,在全球对外投资中的影响力不断增强,对世界经济的贡献日益突出,推动着世界共同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条:电力设施受国家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危害电力设施安全或者非法侵占和使用电能。 第三十一条:用户应当安装用电计量装置。用户使用的电力电量,以计量检定机构依法认可的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为准。用户受电装置的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第三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按时交纳电费。 第六十二条: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第三十条 用户不得有下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 (一)擅自改变用电类别; (二)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 (三)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的; (四)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 (五)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设备; (六)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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