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前转移财产侵犯配偶财产权,可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时,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夫妻共同财产被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伪造债务侵占时,可在离婚分割中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离婚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侵犯配偶财产权的行为。如果在提起离婚诉讼前发现对方已经转移、变卖或毁损财产等,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醒的是,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申请人必须起诉。如果不起诉,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发现对方有毁损、隐匿、转移、变卖财产等迹象,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保管被保全财产的义务人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隐藏、转移、毁损或变卖财产。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该方减少分割或者不分割。离婚后,如果发现另一方有上述行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