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与遗赠可以分别办理吗? |
释义 | 在不抵触的情况下,继承与遗赠能同时分别办理。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受遗赠人在接受遗产时若无法与继承人达成一致意见,则需要到法院起诉解决遗产纠纷。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母亲有权继承父亲的房产么 父亲有权追回孩子继承母亲的房产,但是需要根据情况进行确定。如果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能够追回。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其生前立有遗嘱或是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先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遗赠的规定是什么 遗赠是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将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法律制度。遗嘱人以遗嘱处分遗产的一种方式。遗赠是单方面的、免费的法律行为,只有遗赠人一方表示意图才能成立,不需要得到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与生前赠与不同,必须在形式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律要求。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赠接受是否有时间限制 遗赠接受有时间限制。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国家、社会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1、遗赠接受有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2、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不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表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到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