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金的数额可以协商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赔偿金的数额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依据被害人的工资收入和工伤程度等因素确定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执行,不能任意协商。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被保险人因工作造成的伤害或患病,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预防事故,防止职业病。用人单位未尽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义务,造成劳动者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或者没有履行工伤报告义务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人员违法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保护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人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工伤赔偿金的数额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任意协商。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保护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经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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