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到期后如何处理 |
释义 |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是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适用于特定类型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如果在监视居住期间侦查发现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期限届满,应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单位。对于未被逮捕的嫌疑人,案件可能会被撤销;对于已被逮捕的嫌疑人,应立即释放并通知批准逮捕的检察院。 法律分析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监视居住期满后怎么处理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到期后会撤案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不予逮捕的,采取监视居强制措施的,监视居住到期后,经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结语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监视居住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与取保候审不可同时并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视居住到期后,经侦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会撤销案件;对于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立即释放,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这些措施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刑事诉讼的公正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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