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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违章一定要车主本人去吗
释义
    法律分析:处理违章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委托别人到交警大队处理,也可以在网上独立查分并接受处理。如果是当场处罚,警察会给你的驾照出具处罚决定书,然后去银行交罚款。不管谁去都可以,但是不要超过时限。如果不是现场处罚,如电子曝光等,这主要是针对车,因为警察不知道当时是谁开的,所以,车主带行驶证、驾驶证去接受处罚,驾驶证可以是别人的,也可以由别人代去处理。
    法律依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四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1、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2、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3、书面告知;
    4、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5、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7、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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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2: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