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养证的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收养的办理程序包括收养人与送养人达成协商一致,并可以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双方亲自到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在相关部门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收养子女如果有外国人可以生养小孩吗? 外国人也可以在我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二、判决解除收养关系怎么办理 判决解除收养关系办理:收养人与送养人或者收养人与成年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养父母与成年子女关系恶化,一方要求解除收养关系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解除调解不成的判决。 三、怎么领养小孩合法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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