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有下列用处:表明个人依法履行了纳税申报的义务;有利于税务机关及时核对当事人的应税数额;及时收取个税;保证了国家的一方面的财政收入来源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