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大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该车辆超载,但对事故发生不存在过错的,则不负责任,因为交通事故的责任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确定的。如果是因为对方车辆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的,则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大车的超载行为也需要接受相应的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