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上只写一方名将来离婚另一方可以分割房产吗 |
释义 | 若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无论房产登记在哪一方名下,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均分。若婚前一方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该方名下的,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房屋属于支付首付款方,但是该方需要补偿另一方。 一、婚前买房离婚怎么判? 婚前买房的判决: 1、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其名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配; 2、婚前一方支付首款,房产登记在其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属于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是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婚后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 从法律上讲,婚前购买的房屋所付的房款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院判决离婚财产分配时会酌情考虑双方的经济情况等等。 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如果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在一人名下,也是要看贡献大小进行分割的。还有,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把对方名字加上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离婚时分割要看双方结婚时间长短、过错程度、有无小孩子综合考虑,一般会分给对方20到50%的份额。当然如果能够举证婚后还贷部份是父母帮助还的或者是婚前积蓄还的,则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份不需要分给对方。 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婚前按揭买房并且取得房产证婚后离婚的如何处理 婚前按揭买房并且取得房产证婚后离婚的,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房款全部是一方婚前支付,在这种情况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属个人所有,其增值部分,系由个人婚前财产本身衍生而来,并非婚姻存续期间投资或经营所得,也不属于共同财产,不参与分割。 2、一方婚前支付部分房款,其余的是办理按揭,婚后夫妻共同还款,取得房产证的处理方式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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