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线电使用许可的期限是多少年 |
释义 |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一般情况下,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可以超过十年。如果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取得的相应使用许可里没有确定频率使用期限,而频率使用时间已经超过十年并且需要继续进行使用,使用人应该自《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办理延续使用手续; 2、如果是临时使用无线电频率的,那么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 无线电波是指在自由空间(包括空气和真空)传播的射频频段的电磁波。无线电波的波长越短、频率越高,相同时间内传输的信息就越多。 无线电波在空间中的传播方式有以下情况:直射、反射、折射、穿透、绕射(衍射)和散射。 无线电波的传播方式如下: 1、直射,直射在视距内可以看做无线电波在自由空间中传播。 2、反射、折射与穿透,在电磁波传播过程中遇到障碍物,当这个障碍物的尺寸远大于电磁波的波长时,电磁波在不同介质的交界处会发生反射和折射。 3、绕射(衍射),在电磁波传播过程中遇到障碍物,这个障碍物的尺寸与电磁波的波长接近时,电磁波可以从该物体的边缘绕射过去。 4、散射,在电磁波传播过程中遇到障碍物,这个障碍物的尺寸小于电磁波的波长,并且单位体积内这种障碍物的数目非常巨大时,会发生散射。 5、视距传播,无线电波视距传播的一般形式主要是直射波和地面反射波的叠加,结果可能使信号加强,也可能使信号减弱。 6、非视距传播,无线电波非视距传播的一般形式有:绕射波、对流层反射波和电离层反射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延续申请。受理申请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无线电频率使用期限届满前拟终止使用无线电频率的,应当及时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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