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 |
释义 | 哪些财产不适用破产清算 (一)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加工承揽、委托交易、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二)抵押物、留置物、出质物,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或者优先偿付被担保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三)担保物灭失后产生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等代位物; (四)依照法律规定存在优先权的财产,但权利人放弃优先受偿权或者优先偿付特定债权剩余的部分除外; (五)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六)尚未办理产权证或者产权过户手续但已向买方交付的财产; (七)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八)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九)破产企业工会所有的财产。 清算价格标准 由于资产清偿变现的原因不同,变现时限不同,资产变现的自身条件也不同,从而使清算价格又有了强制清算价格、有序清算价格和续用清算价格三种不同的形式。 强制清算价格是指资产所有者在短期内就会失去对资产的控制和支配权,按快速迫售变现的办法清偿债务。这种强制既有来自法律和合同的强制约束力要求变现清偿的压力,又有快速变现的时间压力。在快速变现条件下,资产公平市场是不存在的,因而,强制清算价格与现行市价有很大的数量差距。 有序清算价格,指资产所有者允许有一个适当的时限,将资产进行清算整理,宣传推销,选择买主变现资产的价格。因此其资产价格可能比强制迫售条件下的清算价格略高些。但同样低于资产公平市场的现行市价。 续用清算价格是指整体资产完整保存下来,作为生产盈利能力出售的清算价格。这是由于整体资产本身具有继续使用的价值,清算出售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整体资产不具有适当的盈利潜力,而是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如因失去融资支持和暂时经济困难而破产,因管理不力造成经营失败等。这时的清算价格实际上是整体资产处于本金市场的价格,因而在本质上与收益现值概念有一致之处。但是由于清算本身具有某种强制性,本金流动的公平市场条件不具备,因而续用清算价格明显低于收益现值,但通常高于有序清算价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