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拆迁房婚后加名字有效吗 |
释义 | 可以。 一、婚后男方出首付购房写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男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房屋首付款,房产证上即便登记女方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婚后男方用个人婚前财产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属于个人财产,房产证上登记女方名字属于赠与,房屋变更登记后赠与正式生效。 二、夫妻一起买的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一起购买的房子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婚前购买的房屋,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视为一方财产,但是另一方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婚前购买的房产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房产的认定标准是: 1、婚后夫妻全款或者贷款购买的房屋,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结婚后在房产证上增加了配偶的名字,那么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贷款购买的房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还贷的,那么在所还的贷款本金及本金对应的增值部分的还贷,这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个人的单独赠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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