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离婚案件管辖一般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离婚案件的管辖规定和离婚诉讼的程序。对于离婚案件,一般应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和法院判决阶段。在法院审理阶段,包括立案、调解和开庭审理等程序。最后,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法律分析 一、离婚案件管辖一般规定是什么 1、离婚案件一般应由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吐火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是什么 1、起诉阶段 法院离婚程序第一步,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2、法院审理阶段 这是法院离婚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个程序。 (1)立案,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5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您的配偶。您的配偶在接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2)调解,在审理离婚材料后,法院不会立即进行庭审,而是在庭审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才会开庭审理。 (3)开庭审理,在法院开庭审理中,具体的流程有: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之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法院判决 最后,根据庭审情况,会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结语 离婚案件的管辖原则一般为: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其中法院审理阶段包括立案、调解和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庭审情况,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对判决不服的一方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章 婚姻家庭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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