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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订金是与定金是否有区别
释义
    订金与定金有不同性质,定金具有债权担保的作用,而订金一般不具备。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定金合同在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分析
    订金是与定金是相区别的,定金具有债权担保的性质,而订金一般不具备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拓展延伸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及其法律影响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影响。订金是指在合同成立前,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作为确认交易意愿的表示,一般情况下不可退还。而定金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一般情况下可以返还或抵扣。订金的支付表示双方已达成意向,一旦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返还订金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定金的支付则是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一旦一方违约,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定金的同时也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合同中明确订金与定金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对于双方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结语
    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定义和影响。订金是指在合同成立前,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作为确认交易意愿的表示,一般情况下不可退还。而定金是指在合同成立后,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作为履行合同的保证,一般情况下可以返还或抵扣。明确订金与定金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对于双方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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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