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和外国人离婚需要的材料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和外国人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护照、男女双方各自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和外国人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是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男女双方各自的结婚证、原告当事人起草的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清单等。和外国人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户口簿、外国一方当事人的有效护照、男女双方各自的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和外国人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是本人的身份证、护照、男女双方各自的结婚证、原告当事人起草的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清单,有子女的还应出示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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