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役三个月多久能探视吗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但亲友探视需要遵守看守所的规定,按照流程进行探视,在实践中,亲友探视的通常需要注意以下情况: 1、根据刑法规定,判据拘役的,罪犯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至两天探亲的,但现实执行情况堪忧,几乎没有看守所、拘役所等或执行这个规定。其后果,就是亲友不得不到看守所进行探视。 2、亲友可以在什么时候探视,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所以可提前电话和看守所联系,问清楚再去探视,免得白跑一趟。 3、根据监狱法等相关规定,只有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才能行使探监权。但现在大部分监狱看守所,也都允许朋友进行探视。 4、探视是有探视日的,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但现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节假日外,其余的时间都可以探监。 5、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生效,是指一审宣判后的10天内,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法院判决书生效。若是二审判决的,判决书一经作出,即为生效。 6、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身份证(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或证明与在押人员关系的户口本。没有身份证件的,是不允许进行探视的。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 第二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成年和未成年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 第十三条收押罪犯后,看守所应当在五日内向罪犯家属或者监护人发出罪犯执行刑罚地点通知书。 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第五十条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 罪犯近亲属、监护人不便到看守所会见,经其申请,看守所可以安排视频会见。 会见、通讯应当遵守看守所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可以中止本次会见、通讯。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