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醉驾肇事逃逸判决方式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罪,对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逃逸导致人死亡,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醉驾肇事逃逸案件的刑事责任与法律规定
    醉驾肇事逃逸案件的刑事责任与法律规定是指对于醉驾肇事逃逸行为的法律处罚和法律规范。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醉驾肇事逃逸属于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类案件,法律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如刑罚和罚金,并可能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等。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相应的证据要求、定罪标准和量刑准则等,以保证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一致性。醉驾肇事逃逸案件的刑事责任与法律规定的严格执行,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结语
    醉驾肇事逃逸案件的刑事责任与法律规定的严格执行,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这类犯罪行为,法律严惩不贷,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不仅体现了司法公正和法律适用的一致性,也有助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行为,法律明确规定了相应的刑罚和罚金,并可能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等。通过严厉的刑事处罚,我们能够有效地遏制醉驾肇事逃逸行为,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1 1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