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要约可以作为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的方式。要约人作出的要约,到达相对人时生效。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一、要约生效要满足什么条件 要约生效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2、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目的; 3、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约合同的受约人发出; 4、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5、要约必须送达到受要约人。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者承诺人。 二、承诺书必须要双方签字吗 承诺书不需要双方签字,可以单方签字。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承诺如何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