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是效力未定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代理人确认无代理权订立的合同,或者无代理权的行为可以视为有效代理,那么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况,那么该合同对被代理人没有效力。 法律分析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或者该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的,该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则该合同对被代理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该内容由 张佰毅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