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调查应注意以下内容:1、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2、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