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办理工商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无论是公司变更登记还是工商变更登记,都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只要股权转让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应当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生效。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者工商变更登记,是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 一、未办理工商变更对股权转让有何影响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其目的无非就是为了使股权转让合同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从而达到体现其登记本身所具有的公示性及公信力。 说到具体的影响,在法律效力方面,虽然其变更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但会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由此以来,所产生的争议也是不可小视;在股东身份认定方面,如果没有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在股东身份上始终存在瑕疵。 二、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有效吗?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继承财产股权转让未经工商变更登记是否有效 股权转让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有效的。 股权转让协议,如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并未违反法律规定,即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严格履行。未进行工商变更手续,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股东变更登记其实只是工商部门对公司进行的一种工商行政管理行为,它本身只具有确认股权转让的功能,而不决定股权转让是否有效。工商登记只是种对外公示的行为,起到对抗公司以外的第三人的效力。 综上所述,工商变更登记与否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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