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同居期间的财产,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人民法院将做出裁决。同居期间的工资、奖金及其他合法收入,应属于个人所有。共同购置或经营的财产应公平地分割。同居期间所得财产,应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应由人民法院判决。同居期间所得工资、奖金以及继承、赠与等合法收入原则上属于本人所有。双方共同购置或经营的财产应根据各自出资份额和贡献公平合理地分割。《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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