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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蚌埠市住建局地址
释义
    

法律主观: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偿还 住房贷款 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 继承人 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 住房公积金 ;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提取材料 房屋类: 蚌埠房屋类 公积金提取 材料 非房屋类: 蚌埠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小贴士:不清楚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吗不清楚提取 公积金 需要填写什么表格吗微信关注“蚌埠本地宝”,发送“公积金”即可获取。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 个人住房贷款 (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 购房合同 、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提取时间 1、购买 商品房 的,提取时间须在 房产证 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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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0: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