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对方是否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呢? |
释义 | 律师分析: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 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 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 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 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