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恶意的信用卡透支作为犯罪的一种,是需要被判处刑事刑罚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信用卡透支都需要被判处刑罚,只有在情况极其恶劣,影响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信用卡恶意拖欠的事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拖欠不同种类以及金额,造成不同影响的信用卡是要判处不同刑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