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更换户主,要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本更换户主,需要的手续,要根据下面不同情况而定:一、集体户申请变更户主的,由单位或社区带相关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二、原户主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所需材料:1、直系亲属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死亡证明;3、法院死亡或失踪判决。三、原户主户口迁出的所需材料:1、户内成员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原户主迁出凭证 。四、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移,现房屋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认为需要变更的所需材料:1、现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房产证》或有效凭证。五、其他原因应当变更户主的所需材料:1、原户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2、其它相关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