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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释义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处罚规定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等,加重处罚。
    一、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引诱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婬罪是什么意思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利用金钱、物质等手段诱使他人卖淫,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以及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引诱,是指行为人利用金钱、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作诱饵,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拉拢、勾引、劝导、怂恿、诱惑、唆使他人从事卖淫活动。
    容留,是指行为人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行为。
    介绍,是指在卖淫者和嫖客之间牵线搭桥、沟通撮合,使他人卖淫活动得以实现的行为,俗称“拉皮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相关的规定定罪处罚:引诱他人卖淫的;容留、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容留、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一年内曾因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三、容留卖滛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第359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而情节严重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多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多人卖淫的;
    (三)引诱、容留、介绍明知是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四)容留、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的;
    (五)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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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0 22:12:35